根據《武漢大學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試行條例》,現將2020-2021學年度王之卓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:
1、評選范圍
遙感信息工程學院、 測繪學院、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、測繪遙感信息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衛星定位系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中國南極測繪研究中心全日制在籍普通類優秀研究生和本科生。
2、評選程序
有意向申請王之卓獎學金且符合條件的同學填寫《武漢大學王之卓獎學金申請表》并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學院(系、實驗室、中心)負責獎學金評審老師處,各院系于2021年11月29日17:00前提交至王之卓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秘書處。
其他相關事宜具體參看《武漢大學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試行條例》 。
武漢大學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試行條例
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始創于1999年,用于獎勵測繪類(尤其是攝影測量與遙感學科)專業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取得顯著成績的學生,現更名為武漢大學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。
第一條 獎學金總宗旨
激發青年學生以王之卓教授為榜樣,真正把王之卓教授的學術思想和教育思想融入到日常的學習、生活中去,造就一批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的優秀創新人才。
第二條 獎勵范圍和金額
1. 獎勵范圍: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
2. 獎勵金額:
本科生: 4人 / 6000元
碩士生: 5人 / 8000元
博士生:3人 / 12000元 (特等獎)
10人/ 10000元 (一等獎)
第三條 評選條件
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展,有突出創新能力,在科學研究和發明創造中取得突出成績的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本項獎學金。
1.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,達到三好學生或優秀研究生標準,專業課成績特別有效或雖然未達到三好學生標準,但其中某門專業課成績特別突出,有巨大發展潛力者。
2.獲得發明專利,并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或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者。
3.在省級或全國大賽中獲得獎勵,為學校爭得巨大榮譽者。
4.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,并且有一定影響者。
5.研究生申報者需獲得過國家獎學金、學術創新獎等專項獎學金。
6. 已獲得過王之卓創新人才獎的學生不能再參加評選。
第三條 評審程序
由各相關單位根據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核定的專業、人數及評選條件提名推薦,經學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,報學校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定。
第四條 本條例自2018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,并由武漢大學王之卓創新人才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武漢大學
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